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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面保护膜铺贴承包 地面保护膜铺贴承包价格

发布时间:2024-04-15 16:12:44 地面保护膜 0次 作者:动感保护膜网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地面保护膜铺贴承包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地面保护膜铺贴承包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吗?

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吗?我就真实的情况来交流一下,我的回答可能偏激,可能是负能量,很可能编审老师给我审核不通过,悟空问答就是叫发表个人的看法的,说的不对,大家批评釜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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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不合法,取决于年限、环境、时机等因素,就是说只是相对而言,不可绝对而论。因为法是人制定的,它也会随着时代发展、环境变化而有所改变或调整,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。首先说你建大棚是做什么用的?也影响到合法不合法,或种植或养殖,你是怎么从基础上去做的,就是说事前把要做的工作做的怎么样,比如,先申请了(经村委会、乡镇土管部门批准了,缴纳了一定的费用,取得了一定的手续),你就是合法的。否则,不吭声就下手动工建造,肯定的不行,有这样的例子。

原则上,农民不得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,这个谁都知道。但是,事在人为,由于时间、环境变化,一切都有可能。拿最现实的一件大事说吧,刚经历过,大家都知道,头三四年,一胎化,多生一胎就面临罚款、开除公职或党纪处分,超生那就叫违法!而现在是鼓励生二胎,甚至有说还有奖励(这个只是听说),反正生二胎是不犯法了,这个肯定的。所以违法不违法看怎么个情况下了。

再一个,头数月前,对养殖业还禁养呢,才几天功夫,由于猪价飞涨,国家随时又有了新的调整措施,放开养殖的某些规定,鼓励、支持、甚至扶助补贴,农户扩大养殖。说明什么问题呢!时局、时间、环境变化决定,违法不违法!此期,你写出申请,交纳费用,取得合理证件手续,你建大棚就许不违法,还可能得到国家的补贴资金支持呢!信不信由你!我是绝对相信!

在自家承包地建蔬菜大棚违法吗?有哪些法律依据。

首先可以明确的说,在自已承包地建蔬菜大棚不属于建筑物体,也不在城乡规化部门管辖范围内,因而所胃违法建筑说法纯属于虚构之说。

另外,你能否在自已承包地建设蔬菜大棚,是由村政府和乡里土地部门说的算,只要村.乡.两级政府同意.或者行手续文件,你建设蔬菜大棚就是合法,城镇规化部门无权干涉,

如当你大棚建设多年后,国家政府部门下发新政策,把你建设大棚土地规化为一级农田保护区,便于土地利用管理,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收割等,不允许建设大棚必须及時拆迁,你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与合理经济补偿。

建设蔬菜大棚违不违法与是不是自己的承包地完全没有关系,而与这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有直接的关系,也就是常说的土地性质。

说明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三个概念:

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,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,是反映土地用途、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。

包括基本农田、一般耕地、设施农业用地、工业用地等等类型。

根据《国土资源部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〔2014 127号)和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/T21010-2007),设施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、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、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,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。

蔬菜大棚,不管是日光温室还是拱棚,都是属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的生产设施用地。

设施农业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,其用地也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用地,符合要求的设施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,按农用地进行管理。

如果要在自家承包地上建设大棚,就有必要搞清楚承包地是不是基本农田,如果是基本农田就不要建设了,肯定会有被拆除的风险,这是违法行为。

如果是一般耕地,还是可以建设大棚从事经济作物生产活动,但是不能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性质。

这是因为2016年8月4日,国土资源部、农业部联合发布了一个文件叫《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》,对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特殊保护,作出部署。

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设大棚是为了改善承包地的土地种植条件,提高经济收入的一种有效办法,如果说在承包地上建大棚不合法,那么寿光地区那一片片蔬菜大棚岂不是更惹人注目了嘛。因为建设大棚并没有改变土地性质,人们大多是用来种植反季节的瓜果蔬菜,来提高自己的收入,所以在承包地建大棚是合法的,并且政府也是支持的。

之所以人们对于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的问题有所疑虑,应该是去年以来,国家加大了大棚房的整顿力度,致使部分农民错以为在耕地上建大棚也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,才会对于大棚建设有了顾虑。

其实,国家整顿清理的那些违规大棚房是那种打着搞农业设施的旗号,“挂着羊头卖狗肉”的非农设施。他们利用大棚设施作为掩护,在大棚内大肆搞餐饮、休闲、娱乐设施,擅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,妄图穿着“农业设施”的外衣,赚取钱财。

甚至有的建成了大棚房对外出租或者销售,这种无视国家法律,践踏土地法的行为必须严惩,绝不姑息。所以,国家出重拳,对于这些大棚房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,同时也规范了大棚看护房的建设标准,对于那些超出标准的大棚看护房也进行了整顿。

温室大棚作为一种高投入、高效益、高产出的农业产业,使得农民的承包地得到有效开发和持续利用,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。像我们当地官地洼的西瓜、五截的草莓大棚等,通过几年的发展,都在我们当地有了响当当的品牌效应,为农民带了可观的收入。有的已经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,有了自己的产品名片。

随着全国各地现代农业园区及家庭农场数量的逐年增多,温室大棚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。特别是北方农村,温室大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,从土墙日光温室发展到春秋连栋拱棚、阳光板智能温室大棚、玻璃智能温室大棚等几个阶段,利用冬季自然光能,生产优质反季节蔬菜,满足了全年新鲜蔬菜的供应,提高了农民收入。

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大棚技术的日臻成熟,温室大棚有的地方已经实现实现智能化、自动化管理,在减少劳动强度的同时,又能够实现节水、节肥、节电、减少能耗,为农民创造更大的效益。

对于农民在自家承包地建设大棚到底合不合法的问题,主要是看大棚的用途。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农村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土地性质是不能改变的,只能用作农业生产种植,不能用作其他拥堵,比如说建房子,作为住宅用地或者是其他的商业用地。

因此在自己家承包地里盖的大棚,如果是实现复合式农业生产为目的的话,这是国家政策许可,并且鼓励和支持的。因为通过大棚建设可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,可以有效利用温度光照水分等条件,提高经济效益,增加产量,提升质量,还可以实现反季节蔬菜的种植。这对于增加农民的种地收入增加,市场上的农特产品的供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所以这种大棚建设是完全可以的。

但是农村也有一些人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,以盖大棚的名义而从事其他的商业用途。比如说在自家承包地里面盖大棚,开销农家乐等商业活动,或者是餐馆住宿旅游等产品开发,甚至建一些工厂,这都是不被认可的。这种违规占用耕地,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的行为,是违法行为。相关部门一定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,责令要求拆除并且恢复原状的。

因此可以说,在农村自家承包地上建大棚,主要是根据大棚的用途来确定是否合法。如果是从事农业生产种植,肯定是没问题的,如果是从事商业用途或者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,那就是不被允许的。

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,可能并不一定全面和准确,如果你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和建议,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,说说您的观点,感谢您的说阅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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